重點1 : 107.12.07以後購買的就在補助範圍內
重點2 : 有補助冷氣喔!!!
~需要準備的文件~
- 各縣市的補助申請書
- 申請者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 最近一期台電公司表登用戶電費單影本
- 載明產品型號之購買證明文件(日期應於 107 年 12 月 7 日之後)
- 汰舊換新佐證文件:新機產品保證書影本及廢四機回收聯單第三聯(申請者應委託販賣業者依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四機逆向回收機制)或自行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的合法處理機構出具之回收證明文件
- 受補助者戶名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切結書
- 領據
- 設備汰換前後照片
- 其他經產業局規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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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 冷氣:每kW補1000,每台上限3000元;同一電號或地址補助3台為限
新北市
- 預計4月開始受理
- 冷氣機每kW補1,000元
- 社區室內停車場汰換耗電燈具器材補助總金額的50%
500 戶以上之社區,上限80萬
200 戶以上未達 500 戶之社區,上限40萬
未達 200 戶之社區,上限20萬
桃園市
- 即日起至10.31
- 冷氣機每kW補1,000元
- 每案補助總金額以20,000元為限
苗栗縣
- 補助採「先申請制」,申請者提出申請後,須經本府通知符合資格再行檢據核銷,並依收件日期先後排定補助優先順序,額滿為止
- 追溯至107.12.07後所購買之產品,預計補助數量為冷氣1,700台及冰箱1,600台,共計約補助3,300台
- 冷氣:每kW補1000,每台上限3000元
- 每一裝機電號限申請3台
新竹市
- 申請期限:03.01 – 06.30
- 冷氣:每kW補1000,每台上限3000元
- 同一地址上限5台
台中市
- 107.12.07以後購買之產品可以補
- 申請期限:至108年10月31日止
- 冷氣:每kW補助1000元,每台最高補助3000元
雲林縣
- 107.12.07以後購買之產品可以補
- 03.08前購買的可以不附汰換前照片,但之後的就要喔~(已公布當天為主)
- 冷氣:每kW補助1000元,每台最高補助3000元
嘉義市
- 107.12.07-108.02.28購買之產品:於108.03.15前(以郵戳為憑)寄送至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地址:嘉義市吳鳳北路184號5樓、名稱: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計劃科節能家電補助),就可以申請補助。
- 108.03.01後購買之產品,請依嘉義市政府預定3月初公告之補助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 冷氣:每kW補1000,每台上限3000元
彰化縣
- 107.12.07後購買之產品可以補或補助款用罄截止
- 冷氣:每kW補1000,每台上限3000元
台南市
- 107.12.07至108.06.30購買之產品可以補或補助款用罄截止
- 冷氣:每kW補1000,每台上限3000元
高雄市
- 107.12.07後購買之產品至補助款用罄截止
- 冷氣:每kW補1000,每台上限3000元
屏東縣
- 申請期限:108.04.30為止
- 冷氣:每kW補1000,每台上限3000元
宜蘭縣
- 申請期限:02.25開始受理
- 冷氣:每kW補1000,每台上限3000元
- 每戶上限2台,總共補助800台
花蓮縣
- 107.12.07以後購買之產品可以補
- 申請期限:預計3月中開始
- 冷氣:每kW補助1000元,每台最高補助3000元
台東市
- 冷氣:每kW補1000,每台上限3000元